在小鳥茵的Blog看到他離開了誠品。
覺得真是有勇氣的好孩子!!!!
也在下面的回應中,看到一則很有感觸的一段話。
『一直以來,我常常跟要離職的小友說如果沒有非常想要做,又非做不可的事那麼我認為30歲之前都應該試試各種可能,就換工作、就跟更多的人接觸,就麻煩自己越多越好,就越不擅長越好,去找到一個你喜歡的,願意在30歲之後,為它付出(賣命?)的職業那個時候,它就不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事業,與生命的節奏呼應的,願意以身相殉(何飛鵬語)的事業,我發現,我說過的,我以為適合廣告,現在看來是適合任何從業人員!那就...把這些話,也跟小鳥茵分享。 Posted by 爐主』
又讓我開始了好好想想的念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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